信托公司标品信托的三大经典业务模式(5)

来源:中国信托业协会 时间:2021-02-05

标品信托按投资标的分类可以分为:股票投资类信托、金融衍生品信托、债券投资信托、资产配置信托、境外投资信托,下文将详细的介绍资产配置信托、境外投资信托这两大分类。
(4)资产配置信托。资产配置信托的主要形式包括FOF、TOF、TOT以及MOM等,FOF的形式较为常见。目前信托公司参与FOF业务主要有两种模式:一是作为“通道”,与以往在阳光私募中的角色并无差异;二是主动管理,信托公司完全自主做出投资决策,投资相关私募基金产品。华润信托于2009年11月6日成立了国内首只TOF——华润信托·托付宝TOF-1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主要对私募基金进行组合管理,将资金配置于债券、货币市场基金、ETF、LOF、银行间市场产品以及其他流动性较好的理财品种,获取更佳的风险收益配比,实现长期稳定的绝对收益。 
(5)境外投资信托。境外投资信托以信托受托境外理财业务(QDII)为主要形式。目前开展的受托境外理财类标品信托业务仍以被动管理为主,信托公司按照需要进行海外资产配置机构主体的要求,为其进行相关业务的交易并收取一定的管理费用。主动资产配置类业务开展方式主要是由信托公司自身对跨境资本市场投资环境和投资方向进行分析判别,进行主动资产配置,目前有包括上海信托和外贸信托在内的多家公司在此方面已有较为丰富的展业经验。基于我国标品信托发展历程和业务现状的分析,我们认为,从信托行业未来业务发展的角度出发,标品信托的未来发展方向和模式需要更加明确,亟待探索一条符合全行业共同发展实际的标品信托展业路径和商业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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